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
各市财政局、省直有关部门、有关单位:
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作安排,转去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——生命周期成本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6号——标杆管理(征求意见稿)》,征求贵单位意见。请于7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版形式(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)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箱(kjc0551@126.com),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如逾期未反馈,将视贵单位无相关意见。
联系方式:省财政厅会计处 0551-68150465
附件:1.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——生命周期成本法(征求意见稿)
3.《<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——生命周期成本法>等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(征求意见稿) 》起草说明
安徽省财政厅
2025年7月4日